客户经理转走储户69万存款 银行职员私自挪用储户存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时间:2020-06-05 14:10:5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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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转走储户69万存款】相对于股市和P2P理财产品来说,银行储蓄可以说是最保险的存钱方式了,很多上了年纪的人为了保障资金的财产不遭受损失,会选择把钱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但是近日在河南却发生了一件事,让大家感觉存在银行的钱也可能会不翼而飞,59岁的纪女士将自己和丈夫辛苦积攒下的近70万元存入了建行,因最近需要用钱,去取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账户中一分钱都没有,另外还背上5万元的贷款和几张逾期的信息卡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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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详细报道:


今年59岁的纪女士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和自己的丈夫辛苦了大半生积攒了一部分钱,原计划用来养来和贴补家用,便把钱先存进了建行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去年年底,纪女士的儿子准备装修新房,她便来到银行取钱,谁知道银行工作人员称,她的储蓄卡里不仅没有一分钱,另外还欠银行5万元贷款和几张信用卡逾期。


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该行的客户经理私自转走了了纪女士的存款用于赌博,并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纪女士个人信息办理了贷款和信用卡,还造成了欠款逾期,目前罚息正在不断增加。


目前,建行河南平顶山分行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法律延伸阅读:银行职员私自挪用储户存款的法律责任


相关律师表示:如果银行客户经理董某在纪女士不知情的状态,私自将其存款挪为己用,根据其涉案金额,可按照刑法中规定挪用资金罪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客户经理转走储户69万存款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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