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九砸为盗窃十九岁花季少年领刑两年

时间:2020-06-09 20:03:2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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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被告人马某,黑龙江人,念完小学之后,一直跟随在外打工的父母东奔西走。由于工作时间较长,父母没有时间对他加以管教,而马某也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因此萌生了入室盗窃的念头。
2018年3月23日至28日,被告人马某深夜用石块砸被害人门玻璃的方式,在荣成市人和等四街道共作案九起。后经公安机关查实,马某盗窃现金及轿车一辆,所盗现金及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8838元。
【法院判决】
2018年3月,年仅19岁的被告人马某六天之内在荣成四个街道作案九起,荣成法院近期就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审理。
荣成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在盗窃张某、郝某、左某、尹某店内财物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在量刑时酌情考虑。遂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在本应享受大好青春的年纪,被告人马某却因盗窃尝到了被判刑的恶果,无疑令人痛心,却也令人警醒。父母疏于管教,让马某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两年刑期。希望父母能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适当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给孩子多点时间,多点耐心,多份关心,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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