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配偶与婚外异性姘居而导致离婚,婚外异性(第三者)也需要对此离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2020-06-10 20:00: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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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6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其中第二款“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次民法典(草案)第1091条,将“有配偶者”删除,直接规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不是意味着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 配偶与婚外异性姘居的行为而导致离婚,婚外异性也需要对此离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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