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时间:2020-06-15 19:57:1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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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其他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明确和区分的是孳息、自然增值以及投资收益三个概念。
孳息是指从原物本体中产生的物,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如母鸡下的蛋)和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
自然增值是增值的一种,是相对于主动增值而言的,一般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而致,与夫妻是否对其有投入无关,如婚前一方买的古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增值。
投资收益一般是指以盈利目的,通过花费时间、精力经营取得的利益,凝结了人的劳动在其中。如一方婚前的存款在婚后投资购买股票取得的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本身,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否则并不会因为双方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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