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深圳女子被男友家暴从家打到楼道?

时间:2020-06-20 20:28:3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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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又让我想起初当记者时候被一个计生砖家diss的往事。那个老太太是计生部门请来的一个砖家,名字忘记了。她给全市计生干部做培训,正好是我去采访的。她讲到家庭关系的时候强调互相忍让,不要谈离婚
我只是去报道她的来访和报告,但是我听得很不服气。那时候我还没结婚。按那时候的惯例中午要陪同砖家一起吃饭,我和砖家一桌。我就问她,有些人婚前表现很好婚后大变样,为什么不能离婚?
砖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且质问我:你一个新闻工作者怎么会有这样的错误观念!你会向社会传递不和谐的负面信息。
我……
那个砖家比我妈年纪还大,本地计生领导妇联领导都在座,我也不好跟她争执,但是很气。当时就收拾东西离席。
市妇联的一个女干部追出来,她跟我说的话我还记得。她说别这么较真,如果是妇联请的专家说法一定不是这样。
后来不记得有没有写这篇报道,当然就是写了也不会加入我的个人意见。我也无权加入个人意见。
婚姻这件事别将就,性格不合都要考虑考虑要不要继续下去,更何况出现家暴。
而且家暴这件事不要交给妇联处理,妇联如果必要存在的话就让他们参与女性保健,就业,技能培训这些工作就够了。家暴说到底还是暴力问题,直接让公安来管几年风气就会扭转。
十几二十年前酒驾醉驾问题很严重,人人都不当回事。现在风气好很多,就是管理不妥协的缘故。板子打屁股上才会知道疼,找几个妇女干部“苦口婆心”教育劝阻?我不信就能阻止家暴!


网友点评:

#女子惨遭男友多次家暴,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条新闻推送的时候,我很惊讶,我很惊讶这个男人,这个视频中男人的举动让我的三观受冲击,应该是:为什么在人人平等的,现在社会还有这种情况发生,他不懂得尊重人吗?他有什么权利去殴打,别人真的让我很惊讶,我觉得作为一个女性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简直是很可悲的!首先是你的眼光的问题,为什么你会和他在一起?第二,为什么他会打你?是起了什么冲突吗?是起了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冲突吗?第三为什么你会爱他,他真的是往死里打的感觉,我从视频中是这样子感受到了,就如果我受到了,这样子对待我感觉,我可能会寻求警方的帮助,我可能会力求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简直是不可理喻,而且深圳就离我特别得近,就让这种事情真的是像是在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就很惊讶,还从家里带到楼道。
我也真的是醉了,我很佩服这个男子的勇气,刚刚看到前面有人看到他在楼道里面打女主人公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停手还打的特起劲很难理解,很无奈很无语很想知道原因,听说他还是一位在职的民警,因为从事如此特殊,令人尊敬的行业的民警,为何会做出还会做出这种知法犯法的事情费解。


网友点评:


让我想起了很早的一件事

华为德国分公司有个男员工在国内相亲娶了一个比他小挺多的老婆,然后带到德国一起生活。据说该华为员工经常被他老婆家暴,后来有一年(大概是2013、14年)的圣诞节在家该男忍无可忍掐住了他老婆的脖子质问她为什么总家暴他,一个没搂住,把他老婆掐死了……

之后女方家属跑到深圳华为总部门口拉了大条幅,闹着要华为赔偿,闹了挺长时间,华为没赔,也没安抚,完全无视了。

男方在德国本地法院判的,据说出庭当天,有其德国邻居大妈出庭作证说女方经常家暴男方,于是法庭轻判了,好像是2年(记不太清了,也许是3年)

其实不管是家暴也好,还是男暴女或者女暴男。性别和地点从来不是问题的重点,不管是什么样的途径,问题的根本是暴力,这一点无可厚非。


网友点评:

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对于此性质特别恶劣的家暴,应该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求助,或者分手,否则永远都会有家暴,不要相信他说的话会改,以后不家暴。
此男子特别渣,将女子从家打倒楼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过家暴通常指家庭成员之间,男友恐怕不能按照家庭成员来定义吧!若家暴根据《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性质严重造成人身伤害,就涉嫌犯罪。
该女子多次家暴,望有关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依规查处。


网友点评:

和这种男人在一起没意思,越早离开损失越小,如果继续下去,会酿成悲剧,付出生命的代价。
生活苦不堪言,别说幸福了,连最基本的安全感都给不了,真的没有必要,不值得。
我们生命只有一次,不该被这种畜生消耗,让他有多远滚多远!不要抱有幻想了,他要是能改我可以再努力一下,走下去,美好的青春时光都会磨没,你会变成他的发泄包。
作为人不该被如此对待,也不要听他的悔过,每一个施虐者都有美好时期,那是很短暂的,一旦有压力出现的话,他会暴力升级,说不定哪次就失手要了你的命,想活着吗?离开他。
想幸福的活着吗?快点离开他!


网友点评:

?:你提出问题用词不正确。既然是男友,没有结婚不是家人,不能当作家暴用词。实际属于男友打女友,属侵权行为。
??据介绍,在一年内,女子被男友暴打十几次,几次住院。此况有可能属假设编造。按正常推理,试想,此女子在一年内被暴打十几次,几次住院,还能在一起吗?太脱离事实逻辑。除非此女子是犯痴呆症,傻脑失忆症。否则,不太可能。
??此案若是事实,属故意伤害罪,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追究严惩。应负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不管此案是否事实,按此况此状,必须警醒来者,切勿以身试法,残暴伤人害已。


网友点评:

太不正直了世界竟有这种无耻之徒!非要让我这个法律小能手来主持公道吗!我这就把法律搬出来!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我同时要告诉这位受害者,要学会识别渣男


网友点评:

家暴只要开个头,就绝不会结束。
我姥姥她们村有一男的,经常打老婆,每次他老婆要离婚,他就跪地,痛哭流涕,再三保证,绝不打了。
但是没过多久,故态复发。
终于,她老婆娘家人忍不了了,家族出动,收拾了那男的,并且让女方和男的离婚,这男人跟女方家人保证,如果再打一次,他就剁掉自己一个手指。
没错,真剁了一个手上的小拇指!!!所以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改不了的!唉,那个女人也是可怜,没过几年得癌症去世了。
命是真苦啊!


网友点评:

我没有遇到过家暴,我们家族也没有出过家暴事件。
我爸爸是周边市的,家安在了我妈妈的家乡,我妈妈家族人多,我爸爸家族三代也没问妈妈家族一代的孩子多,很多年前他们吵嘴,我爸爸拍着沙发就是不敢动手,我猜测可能我妈妈兄弟姐妹多也是我爸爸不敢跟我妈动手的原因吧。
所以我想起了马来西亚那位揍家暴自己女儿的女婿说的那句话:我女儿养这么大是让你打的吗?娘家人要为自己做好坚强后盾,姑娘要有头脑的反抗啊!祝你早日脱离苦海~


网友点评:

只要存在暴力行为就只有零容忍,暴力只有一次和无数次,不论是男女朋友还是合租关系,不论施暴者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在第一次被施暴的时候报警和通知家人朋友,警方这边可能会在受害者第一次被打的时候只是调解一下,但家人朋友们至少都知道这个人的行为,有暴力倾向的人很难改掉这种行为,不要因为舍不得分开咬着牙跟他在一起,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将就一个人渣,为了自己和以后可能会有的孩子,当断则断。


网友点评:

你现在上街,打人一耳光试试,最轻也得拘留两天还得拿钱给人家看病,那为什么同样的事放到家里了,放到特定关系里了,怎么就成了家务事了呢!立法保护个人的初衷哪去了?包括父母打孩子,所以,这是一个文明进程中落后的一步,也是法治建设中缺失的一步,这一步需要全民一起来补!施暴者没有法律观念,受害者也同样缺乏法律意识,这个课要不要执法者来给他们上呢!怕就怕当成家庭纠纷,调节调节就完了!


网友点评:

还未成家,何来家暴?朋友打斗,挨揍就散。
男女交友,定要稳重,只为私欲,何以长久?相互尊重,底线原则,争吵正常,文质彬彬。
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男人蛮力,女人遭殃。
你做初一,难逃十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蠢夫愚妇,必然结果,怨天尤人,根在自己。
究其原因,没有文化,素质修养,它是何物?人的秉性,从小养成,一直到老,无法改变。


网友点评:

强烈建议有暴力前科的男人上婚姻征信记录,且一旦出现暴力问题,解决手段不只是妇联、调解这种非强制手段,而是真正让施暴者恐惧的逮捕、拘禁、蒙上人生污点等强制措施,是时候推出一条真正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来维护难以发声的女性,让家暴不再处于灰色地带,有任何漏洞成为“暴力犯罪分子”的避风港!
若一时间难以出台法律,希望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舆论作用,使其承受精神上的暴力!


网友点评:

家暴这个事情,并说不清楚,但是唯一,一点可以看出,两个人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从古至今,家暴都是一个大问题,更何况是情侣之间,但给到一个建议,如果在有家暴要么选择离开寻找更好的,要么选择接受,因为心里确实放不下,因为我们家也是家暴家庭所以按照心里方面来讲是这样的,虽然现在国家出台政策家暴有于刑事责任但,看双方的观点了


网友点评:

对于家暴,国家也制定了相关法律,但仍层出不穷,关键问题在于全民意识缺失,教育必须从幼儿开始,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了,社会才会和谐美好!家暴不只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处理不好,必给社会安定造成很大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加大宣传力度是必须的,对实施家暴累教不改者,绳之于法就是最好的宣传。


网友点评:

在我看来,这种事情就不应该发生,首先女生在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不去选择原谅或是软弱,而是态度强硬起来,用正当手段去保护自己,我想也不会有后来的一次又一次没完没了的家暴发生了吧!还有这个男生,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或是说心理可以让你去家暴一个曾经那么相爱的人?无法理解。


网友点评:

服了,身为人民警察,知法犯法,还特么跟50多岁女人鬼混?这是不想努力了吗? 这种人绝对的在外面到处装逼,说自己是警察怎么怎么样,遇到犯罪分子敢不敢像视频中那样就不知道了,但我行贿受贿绝对样样精通,辞退吧,国家在这种人身上浪费资源毫无意义,不如多扶持一些真正优秀的辅警人员


网友点评:

支持按照法律程序处罚,但不支持是警察身份就破格严惩。
打人的是一个公民,不是警察办案中对其他人殴打,不可相提并论。
如果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话,那么不知法犯法就应当无罪?如果以警察身份加重处罚的话,那么作为警察身份的人是不是需要有更多的福利,更好的待遇。


网友点评:

对于家暴的问题,我回答过多次。

家庭暴力,特别是对孩子与女性的暴力卑劣行径,可憎至极。

婚姻中伴侣出现家暴行为,不要忍气吞声,选择报警,保留被家暴的证据,情节严重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不要原谅任何家暴的卑劣行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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