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设定3个月“冷静期”是干涉“离婚自由”吗?

时间:2020-06-23 18:09:1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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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协议离婚时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的。为什么放弃抚养费?一般是为达离婚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妥协或者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作出的一种让步,再就是为彻底断绝将来再与对方发生来往等。

其次,诉讼离婚的话,《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由此可以看出,抚养费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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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永远都是对孩子伤害最大,这也是为什么在起诉离婚中没有协议好孩子问题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一个原因所在。
离婚时,一方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往往做出一定的妥协,或放弃相应财产,或放弃孩子抚养等手段,当然,放弃自己权利无可厚非,但是,可曾想过,你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你自己收入尚可还好,如果经济条件一般,可想而知定会让孩子的成长陷入困境或者无法给予孩子一个合适的成长环境。
虽然婚姻法规定在抚养费开支不足时可以要求上调抚养费,但无形中增加了抚养孩子的难度。
我们认为,放弃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侵害孩子利益的一种方式,当这种方式足以影响到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时,孩子完全有理由起诉双方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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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而且这一抚养义务是不会随着离婚而解除或转移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承担抚养费用。如果一方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个属于双方达成的一个关于金钱给付的协议,自然是有效的。

但是,放弃抚养费并不代表放弃抚养权。这个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同时,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还是可以要求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的。我认为,这同样包括离婚时没要求对方支付,以后又要求支付的。当然,要有证据证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正当、合理的需求,比如生活状况明显恶化等。 微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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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但需要具有正当理由。

关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由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应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基本前提,符合增加条件方可获得支持。不能举证证明符合增加条件的,就不能因此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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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能不能再主张,要分情况看。虽然《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是,这里的“必要”和“合理”很关键。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在法律一般得不到支持。

律师点评


有时候真打算离婚了,选择了孩子,可能就不希望再纠缠了,各自过各自的日子,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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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用是很有限的,法律只是化了一个圈告诉你,不要进去,可是外面大片空地,只要动动歪脑筋,一样能翻出新花样,就比如上一次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结果就有丈母娘要求婚后写两人名买房的道理!我觉着法律得有点严肃谨慎的样子,保有个底线就行了,别管到被窝里,弄得保护不了弱者,反而激化社会矛盾!

律师点评


发布了头条文章:《离婚时彩礼该不该返还?关于彩礼返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你会不会因为彩礼?焦少波律师 吕婧娇-离婚律师 曹姥爷Lawyer说婚姻 刘辉律师 李迎春律师 羊城小法师 °离婚时彩礼该不该返还?关于彩礼返还有哪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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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结婚后一起生活了多久,已经彩礼给付是在婚前婚后,彩礼给付对男方是否造成了经济困难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刚结婚就离婚会返还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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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了 深圳离婚律师李涛 的问题,大家快来花1元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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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的隐藏、转移或损害夫妻财产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这几种:

1.直接隐藏,也就是把私房钱存进妻子不知情的银行账户里,或是瞒着妻子偷偷在外购买了几套房产、几辆车等,离婚时拒不向法院申报其真实财产状况。

2.擅自转移
(1)私赠他人:这种情况出现较多的是,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财产赠给婚外情人,如丈夫在外包养小三,给小三既买房又买车。
(2)转移存款:多次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里的资金等分别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如丈夫以日常开销为由每隔几天从自己银行账户里多次转走金额大小不等的资金至他人账户里或者妻子不知悉的自己银行卡里。
(3)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恶意串通,将不动产、公司股份或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

3.委托代持
以他人名义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日后若发生离婚纠纷,则与代持人串通不承认代持事实,而配偶一方又没有证据证实代持事实。最常见的是婚后夫妻双方因缺乏购房资格,便借用一方父母名义去购房。事后因离婚要求分割该房屋时因为无证据证明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确是夫妻双方财产而导致法院无法处理。

4.保险产品
以为自己或他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形式,将保险产品作为转移财产的手段,企图逃避夫妻财产的分割。实际上,很多险种已具有储蓄、投资性质,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所交的保费,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支配权,保单作为有价证券是共同财富的延续和演变,购买的保险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6.伪造债务
通过恶意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来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或让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以达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保障自身配偶权益?

当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恶意侵害配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被侵占的这部分财产,且可要求少分或不分给对方。

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主张分割的前提是我们能逮住对方转移财产的蛛丝马迹,但很多时候,主妇们都是被蒙住鼓中,对丈夫的财产状况一无所知。所以,未雨绸缪就很重要了,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机智的主妇们如果能做到以下几步,对自己的保障就更大!

1、将夫妻财产联名登记
避免被配偶隐藏、转移财产最原始、有效的方法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己方名下,或充分利用联名登记权进行联名登记,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对方转移、变卖资产。

2、增强女主人意识,了解夫妻财产状况
夫妻双方都要了解家庭的财产状况。在平时与配偶的沟通中,记下对方的银行账号、注册公司名称、房产具体位置等资产的详细情况,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相应资料。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提供必要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存款账号等,法院一般是不进行调查的。

3、避免争议,进行财产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据此可进行财产约定,在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及处分权利作出约定后,该约定可避免双方对于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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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厂长吧,他是我2015年在武汉的一个家具厂工作时的厂长,也是我们邻县的一个老乡。我们没有深交,在厂里相处一年多,觉得他在厂里的为人也算不错。
2016年初刚上班没两个月,听说他老父亲中风在家因无人照料,在家门外的树上上吊自杀了。
我们厂长有两兄弟,他是老大,带着小儿子和老婆在我们厂里生活。他大儿子在老家县城读初中,一个月才回老家一次。厂长的弟弟一家人都在北京讨生活。他们哥俩留着中风的老父亲一人在家,只是委托近邻帮忙时不时地去看一眼。中风的人,穿衣吃饭走路这些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缺乏,不小心摔倒就起不来的,上个厕所也很难站起来。完全可以想象他一个人生活的艰难与凄凉,最终导致这起悲剧的发生。
估计他们兄弟俩都有不得已的理由,但多大的理,也不能把中风的老父亲一人扔在老家的。他老父亲走后,我就觉得,老人出这样的事情,做儿孙的是大不孝,只怕厂长后面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果不其然,没过几个月就出事了。
2016年黄冈那场史上的最大暴雨,到处暴发泥石流,厂长的大儿子就刚巧赶上了。那天他到同学家去玩,雨后房子后面的山坡发生泥石流,三位同学被活埋了,其中就有厂长的大儿子。他的大儿子厂里人都见过,长得还挺帅气的,真是可惜了!
从来福无双至,祸不单行,2018年厂长工作上也出了问题。老板不知怎么突然不信任厂长了,一开年就找了个人来做生产经理,生产的事情一概不让厂长插手。时间一长,渐渐把他架空了。老板只安排他管一点销售工作,但他是管生产出身,毫无销售经验,完全谈不上管理,实际上只是帮忙跑跑售后。厂长一步步被冷落,日子过得尴尬而艰难。
事情还没完,今年他老婆又生病了,因为妇科问题做手术,花了两三万,休养了好几个月。那期间,厂长手上没钱,还向两个下属借了钱,后面发了工资才还上的。
今年5月份我从厂里离开了,现在他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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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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