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老奶奶谁来赡养?

时间:2020-06-23 19:05:5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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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太优秀没有人能配上他霍尊 就像我的爱豆霍尊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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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80后还单着呢……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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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透了婚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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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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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是从小生活在物质比较丰富的时代,从小父母比较宠爱和娇惯,致使比较任性,责任感缺失,组成家庭后大小事没有耐心处理和呵护,理解少,包容少,缺少对家庭的责任,以致有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引起离婚的冲动,还会理解成从小没受过这样的委屈
年轻人离婚率高,是因为年轻人涉世不深,稍微感觉不满意,就想改变现状造成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夫妻感情破裂了,否则,就可能不会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
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转化为盲目行,“所谓的粉丝”过于形式化了。连最基本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根本,都淡化了,也就淡化了家庭观念,学历,素质,思想提高了,可是实际形成了归回于原始的兽性的本能,得到了高度提高,同时也淡漠七情,提高了六欲和忘我的贪婪。婚姻只是现代的形式化了,产生了离婚率的提高,未知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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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很多,如今男多女少,结婚的时候女方可以随便要彩礼,我见过也听说过不仅要了天价彩礼,而且在结婚前夕临时加价,这样的结果要么两人崩,要么男方东拼西凑照样结婚,但是这种心结一旦埋下,婚后随时都可能引爆炸弹,给婚姻生活埋下隐患。而且由于女方不愁嫁,再加上可以要彩礼,很多女人也不会把婚姻看的太神圣,离婚变得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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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们结婚时间还短,离婚的不算多,最起码要经过七年之痒,甚至还有部份没结婚的,但他她这代赶上新婚姻法了,而且离婚也有所控制,以后离婚也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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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愛情穩定走進婚姻 就覺得離婚率不高雙方愛情不穩定還不顧後果走進婚姻以婚姻當擋箭牌期待通過婚姻改變關係那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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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说90后离婚多,80后也不在少数,但是90后还是偏多的,现在社会不一样了,有太多的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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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而异!互相伤害又何必!真心相爱才合情合理!有情有义!毕竟以前她睡在你的枕头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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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据说现在90后的离婚率已经高达57.6%……漠宏庵情感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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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是偏高的,因为90后比较偏以自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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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房产政策被逼离婚,涉及到情感的离婚率应该是下降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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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离婚率我不清楚,不过,现在社会离婚已不是稀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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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双方的婚姻状态,以及双方父母对对方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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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80后的不多,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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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90后,80后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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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80后高,因为结婚率就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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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问90后的包容心强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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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90后不婚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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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收养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一直以来老人赡养问题的官司就频频发生,那么被领养的孩子长大后是不是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

为了更加清楚的说明问题,我就从安庆岳西的一场民事纠纷说起和大家说起

情景再现

刘芬, 1937年出生,安庆岳西人。

储根,1970年出生,系刘兰芬养子。

储根于1971年过继到刘芬家生活,1973年签订《收养协议书》。

后由于家庭变故,自1986年起,家中仅有刘芬一人供养储根生活读书。1992年7月储昭根大学毕业并工作,2002年离开岳西攻读研究生、博士。

2006年以前,储根不定期地汇款给刘芬,但从2006年开始,储根认为与刘芬关系严重恶化,所以近十年来一直未回家,也未打过一个电话,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刘芬今年80岁,2016年被确诊患有结肠癌,现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刘芬于2017年5月向岳西县法院就储根不履行赡养义务提起诉讼,储昭根则同时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

涉及法律

本案中,储根自幼由刘芬抚养至大学毕业工作,储昭根受刘芬抚养教育的事实清楚明了,并且在1973年,储昭根的家长及家族成员签订了《协议书》。所以收养关系是成立的。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储根是有赡养刘芬的义务的。

法院判决

2017年5月25日法院判决如下:储根自2017年1月1日起每月各给付刘芬生活费500元;给付刘芬前期医疗费3630元;自2017年3月11日起实际发生的未能报销的医疗费、护理费储根与其姐各承担一半。储根每年探望刘兰芬不得少于4次。驳回储根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最后,通过岳西县妇联、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莲云乡妇联在审判结束后,及时联系母子二人,对双方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劝解工作。

储根表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按期探望刘芬,让老人安享晚年。

从上面这个事实中看出,收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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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话题深深地感到内心痛苦的煎熬,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居然没有人管真的寒心!
叙述说她有一个养子可惜生活不好,可这不是理由既然叫了妈就有权利和义务来赡养老人老话说的好吃不好还吃不孬吗?你有一口吃的就给老人一口你虽然有困难,可你为何不尽孝道这点我不理解你可以申请救济啊写申请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援助,就这样不吭不的就避而不理不管老人就是不孝!
老人一定不是这样对待他的,可以写申请找扶贫办给予援助请求村委会给予证明你确实无力赡养老人,请求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把老人安排至敬老院或者养老院都可以老人已经80多了;应该给她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如果当地政府部门不管可以找妇联来管这个事情,必竟这个是一条人命啊80多了必须要管这个事,实在不行就请求媒体和网来转发一下我想都知道一句话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句话不能叫老百姓寒心不能叫老人百年以后走的不安心!
我的建议先叫当地村委会出局孤寡老人证明信,在往县乡一级寻求帮助找扶贫办给予帮助,同时找人去妇联说明情况她们一定会想办法解决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老人病死饿死吧,这些都需要村委会给予证明他们来跑这个事,至于那个养子也该尽尽孝心帮着自己的养母跑跑手续给她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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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养子要赡养,拒绝赡养父母的养子,会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遗弃罪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有着相当明确的规定;养子,继子,和亲生子享有同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就是说,养子也必须和亲生儿子一样,要履行自己的父母赡养老人;同时又享有法律赋予的继承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乌鸦尚知反哺,羔羊尚知跪乳。“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些话都是在讲要孝敬老人,要知恩图报。因为老人含辛茹苦把孩子抚育成人,历尽风雨,历尽心酸;好吃的舍不得吃,好穿的舍不得穿,都留给孩子,辛辛苦苦抚育子女成人,到了风烛残年,孤老无依的时候,又遭养子遗弃,这是何等的悲痛呀。不仅是违背人伦道德,也是在挑战法律底线,也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人在做,天在看。佛家道家都在讲,因果关系。所以做人,千万不能昧着良心。更不能违背人类的道德底线,否则。迟早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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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应该是政府统筹安排的,少有所养老有所依是社会管理者应尽责任使命义务担当,当地政府明显不作为,应该终究责任。自古以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种村干部素质低下,才导致太多正常生活不能正常。建议所有干部不能解决问题立刻撤换,不能误国误民祸国殃民。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底线一旦丧失,德不配位是整个国家的悲剧。必须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立刻解决问题!否则丧失民心就会国破家亡!政策再好,不能知道做到,不能知行合一就是害人害己祸国殃民。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是不能容忍的国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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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二年八月二十八号(201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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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老人领养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其在外地生活,对老人不管不问,可能涉嫌遗弃罪,老人作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前提是老人领养小孩成立领养关系,如果不能成立养子关系,也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无须对老人进行赡养。

根据老人现有的状况,可以向基层组织申请低保,寻求政府帮助。向村委会或者乡政府提出申请,如果不同意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应。向民政部门申请,由民政部门调查后决定是否符合享受低保待遇。

政府不会不管任何一个困难户的生活,有的只是在细节是沟通不畅造成分歧。要多交流沟通,老人的相关待遇一定会落实。

希望老人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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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在法律上也属于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求助当地妇联解决。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能帮到奶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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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不分该谁养 ,人都是父母生所生,没有祖母和外祖母 ,你可能来到这个世界吗?谈谁有赡养的义务,人人都有赡养的义务,有钱没钱有事没事都不是不赡养的理由,既然出生在世间就应该遵守规则,孝养父母老人人人有责,没有应不应该,只有愿不愿意,如果不想孝养老人,那要家人何用,然而家人的存在就是以后遇难了身边有人陪,然而随着岁月的老去,多么需要家人的陪伴,生病的时候多么需要家人的关怀,钱一方面,关心也很重要,爱心? 传递正能量,关爱的心,却能让失落的心情得到满足,物质再好也不如关心? 重要,就算死也不畏惧,关爱的心却能让人充满勇气去与一切去决战,爱心? 无敌关爱身边老人是种责任,也能给人一种关爱感觉,让世界充满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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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为这老奶奶讨公道,劳心劳力对任何人都没好处,所以谁会去帮他。现实这样,没人管我倒真的觉得正常,不是人心淡薄,而是现实。我只想说,这种情况,肯定收养的儿子有责任,但收养又有法律认定,老奶奶有吗?回头又要老奶奶出具收养证明,呵呵!何况儿子也不肯养,到最后肯定又是打官司,谁来做这个事。其实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政府肯定有相关部门来负责调查取证的,一句话,不是相互推诿,而且帮老奶奶解决实际困难,到哪都说办不了。这事根本进行不下去,又没人跟踪盯紧了,不了了之也只能。所以我觉得政府部门必须有专门的扶贫部门相关法律援助部门帮忙老奶奶来做这个事!但具体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就看工作人员的良心和道德了,真的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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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赡养问题以及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民生问题己成为社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如何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首先就要保障和体现他们的权益和利益。八十岁的老人没人赡养,请问主人的权益利益何在,即便有种种原因,但当老人面临这有生命危险之际,国家改府都不能无动于衷,都要解决好主人的安危问题,一个不不肖不孝子孙不赡养老人,只会引来一个人的寒心,如果一个国家和政府对一个老人的赡养问题无动于衷,则会让天下人心寒,孰轻孰重?当暗自思量。解决好老人的事,就是解决好主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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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该老奶奶情况,即使村委会不批准申请,亦应当通过妇委会等进行帮扶,如果当地村委会没有任何帮扶、救助措施的,可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反映,可将有关资料和困难情况书面反映,也可于每月一次的领导接待日当面反映。在向上一级反映情况前,可通过村委会的义务法律援助向领养的儿子发出履行赡养义务的律师函,责成承担赡养义务,如养子经济有困难的,应有相关证明材料,联名向村委会申请救助。如果不能与养子取得联系的,可向当地公安部门寻求帮助,通过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追踪其下落。最后,保持与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老奶奶的日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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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按照遗弃罪去起诉养子,用法律条款来约束他。
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

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老人,应属于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形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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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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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此形式化?还是老百姓的政府?必须要相应条件?个人认为,养子不养属于道德及法律体系双方面问题!政府所谓的不符合要求更是无稽之谈,我们是纳税人,政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也就是说其实是我们养着政府。但是这个政策好落实有问题的年代来说,政府掌握着许许多多老百姓的生杀大权,政府的服务变成了命令,政府的职能人员变成了混吃等死的老赖(遇到这种问题不主动帮助老百姓解决,还要人来网上交流),与其说养子有问题,不如说政府该换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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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来讲应该是其子女来养,生的孩子本来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从我个人来讲,做为子孙后代都有义务来赡养老人!80多岁的老人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上得不到经济来源,作为子孙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生病了更是推脱不掉,当然,社会上有些就请保姆,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不管老人的生老病死,那么其年老之后很有可能也是这种“待遇”,因为他们的做法无形上给他们的后代带去了“模范”的作用!因此,我坚持认为年老之人应由其后代子孙所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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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之年,无食无儿,领养一个,并非血亲。奶老可怜,村里不管,推诿扯皮,你有干儿。茫茫人海,哪里寻觅?老妇难辨,方向东西。亲生儿女,弃养双亲,屡见不鲜,遑论养子。当地政府,公安民政,乡村组织,当尽职责。那个浪儿,踪迹不明,老人生活,纳入低保。行动不便,无法自理,更应安排,住养老院。若是你家,有此境况,村委“胥吏”,该怎么办?养子回村,再作协商,该负责任,不能逃避。奶老饥寒,并非小事,若出人命,法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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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出来打工的初衷就是看着奶奶年纪大了,父辈不团结,有人嫌弃老人,我是奶奶最小的孙,奶奶对我很好,所以我不读书出来打工就是想郑几万块钱把木房子建完,把奶奶接到我那里去,我长大了,我我养奶奶。
对于博主的提问:按我个人理解,从关系上讲应该是奶奶的儿子女儿们来养,如果出现跟我家庭一样的矛盾,那就是谁孝顺谁来养老,一定不能把老人看做是一个包袱,要回忆一下老人的好,我们都是情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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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个问题说难就难,说不难也不难,只所以难,就是那个村委会一是认真得令人讨厌,二是太冷酷,如果它们稍有同情心,就能想出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要想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只要找乡政府就可以了,就坐在乡政府门口,不解决就不走,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就算饿死了,也死个痛快,比遭罪强,要是把你抓起来,问题就解决了嘛。
这不一定是个好主意,听不听由你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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