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时间:2020-06-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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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遭受不幸的一方,往往也是比较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在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下,受害方更是以女性居多。一方面她们遭受痛苦,想诉讼离婚,却又无法证明自己的遭遇;另一方面对方常常抵触漠视,不改正、不调解、不到庭。是不是对方不来开庭就不能离婚?这是许多当事人都担心的一个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案件仍然可以缺席审理。最后的结果取决于审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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