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冰释前嫌案嫌疑人被公诉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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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期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官微9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报道。但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办案程序尚在进行,此间进行报道是错误的,并且报道中多处表述错误、用语明显不当,造成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
之前由于检察院错误的工作思路和宣传手段,导致该案的审前处理被广泛批评,大多数人批评检察院没有正确看待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没有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实际上部分网友所忽略的是,解除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改为取保候审绝对不意味着不追究责任,审前羁押与否只是在法院审判之前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所以此次提起公诉也不是正义迟到之类,而是法定的审判程序,被告人年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该案属于强奸罪且是未成年人案件,需要进行一定的不公开保护措施。
该案给当今的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检察机关不是调解机关,对待案件要严格依法办理,不是不可以进行调解但也不是什么值得表彰的事情。另外也给大众上了一堂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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