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因为父亲极力反对儿子沈一和女友恋爱,父子俩一怒之下签了“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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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基于其他家庭矛盾,致使亲情破裂,子女或父母一方要求断绝亲子关系。那么断绝父子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养父母子女关系。其中养父母子女关系是指通过法律途径确认的收养关系,或因事实抚养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而在这两种父母子女关系中,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方式人为解除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虽然和父亲十年未联系来往,但不能改变双方父子关系的事实,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亲情,是延续的生命,是奉献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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