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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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实践中,很多准夫妻在婚前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表明一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赠与方反悔,不同意履行该协议。这种情况,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房屋的产权人没有改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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