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就台风受灾情况发表不当言论被拘,律师:言论需遵规守法

时间:2020-06-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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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警方发布的通报称,王某对台风受灾的城市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秦淮警方 图
台风“利奇马”过境致多人伤亡。日前,全国多地警方通报多名网友就台风受灾情况发表不当言论被拘。
湖州警方发布的案例中,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南京秦淮警方和宁波警方发布的案例中,当事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就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www..cn)表示,根据网络文字、视频谩骂和侮辱等内容以及传播的影响程度,当事人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需遵规守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澎湃新闻解释,结合案情,处罚有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影响力及是否侵犯社会公共秩序,其主要表现在主观上的传播途径、言辞恶劣程度以及传播方式。
湖州网警发布的通报称,一网民对台风发布不当言论被拘。@湖州网警巡查执法 图
多人就台风灾情发表不当言论被拘
8月14日下午,浙江湖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官方微博@湖州网警巡查执法 通报称,11日20时18分,昵称“至尊萧皇Emp”的网民在其朋友圈发信息称“才*了二个人失败 这种台风还是太小了”。
警方公布的该网民发布不当言论的朋友圈截图显示,该网民是在转发一张台风“利奇马”致浙江多人遇难的新闻图片时附上前述不当言论。经台州、湖州网警侦查,夏某龙(男,35岁,安吉县孝丰镇人)对其利用朋友圈发布此次台风非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湖州安吉警方决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0日。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除湖州外,南京、宁波等地警方也通报过类似案例,其中两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据江苏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官方微博@秦淮警方8月11日消息,10日,公安机关发现有网民在微博发布多条不当言论,对因台风受灾的浙江相关城市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在网络造成恶劣影响。南京秦淮警方将发布言论的王某(男,37岁,南京市秦淮区人)查获。王某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浙江宁波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宁波网警巡查执法 8月12日发布通报称,近期,公安机关发现网民“别**”在朋友圈发布涉台风“利奇马”受灾城市及群众的不当言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宁波网安支队会同江北公安分局立刻开展工作,查获发布言论的郭某(男,28岁,浙江天台人,在宁波工作)。经审查,郭某对发布该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江北公安分局对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宁波网警发布通报称,郭某在朋友圈发布涉台风“利奇马”受灾城市及群众的不当言论被拘。@宁波网警巡查执法 图
律师:根据案情给予行政
拘留
或刑事拘留
就上述情况,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网络文字、视频谩骂和侮辱等内容以及传播的影响程度,当事人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
其中,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澎湃新闻注意到,三起案例中,一起案例的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两起案例当事人被以涉嫌寻性滋事罪刑事拘留。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澎湃新闻表示,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主要针对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且情节较轻的违法分子。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的是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所犯情节也相对较重。结合本案案情,处罚有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影响力及是否侵犯社会公共秩序,其主要表现在主观上的传播途径、言辞恶劣程度以及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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