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律师可以这样为他做无罪辩护吗

时间:2020-06-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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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一段“男子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当事男子常某被被检方以涉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北京青年报记者6月10日获悉,本案将于6月12日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对这个事件,我们先这样来假设一下:
“男子当街殴打一名路人”——这仅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事件,再怎么视频推送也引不起人们关注的目光,因为这样的事百姓间每天都在发生。
“男子当街殴打老师”——这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关注,在这个时代“老师”是一个敏感词汇,和有偿补课,收取红包、体罚学生捆绑在一起。人们禁不住猜想:这个男子和老师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殴打?这个老师师德有问题吗?
“男子当街殴打20年前的班主任”——这就具有爆炸性的轰动效果了。这名男子和20年的班主任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纠葛?以致20年了还无法释怀,君子报仇10年不晚,现在整整20年再报仇,真是君子平方了。
看了报道后,才知道,原来20年前的班主任曾经殴打过20年前的他,所以20年后来报复。
据说,有律师将为他做无罪辩护。好,假设我是律师,我先来为他做一下无罪辩护。
这可真让我心生敬佩了!尽管现在老师体罚变相体罚是明令禁止的,是有违师德的;且不说20年前没这个禁令,20年前社会普遍认同“不打不成器”的说法,而20年来的生活琐事足以令人忘却曾经的那么一件小事;但这位男子20年来念念不忘班主任曾经殴打过他这件事,足见这位男子的真性情了,“有仇不报非君子”啊。
这位男子敢于当街殴打20年的男子,同时边打边诉说打你的理由。看,他做事是多么的光明磊落啊。大街上这么多人,我不打;教过我的老师这么多,我不打,只打你。为什么?我只为报复,出一出当年的一口憋气。
这是男子汉大丈夫行为!明人不做暗事,要做就做得明明白白,绝不偷鸡摸狗!
对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能说他有罪?所以,常某的父亲说:他有错,但没罪!
不知道法庭会怎样判决,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这个事件发生后,作为教师的我,细想一下,心中顿生阵阵寒意,继而恐惧至极;不是害怕像常某一样当街报复,而是像常某那样久久记恨于你,却不公开报复……
在学校教书,不像在企业上班,干了一段时间后可以跳槽;绝大部分教师在一个学校一教到退休,几十年的教学教过许多学生,说得好听一点叫“桃李满天下”。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这么多的学生里,免不了要骂学生,也免不了一时冲动动手打了学生。
如果学生受不了、家长不舍得,把事情捅大了,教师受处分甚至开除,事情就这么干脆利落地解决了;如果像常某那样20年后杀回来报复,也就承受一时之痛苦;如果有学生像常某那样一直记恨在心,却不公开暗中报复不是更可怕?
20年的时间足以塑造不同的人生。我再次假设20年后学生会怎样报复当年的老师。
假如有被我骂过、罚过的学生20年后,成了我学校的校长、成了所在区域的教育局局长。他是不可能像常某那样没涵养,公开掴我耳光,更不会边打边诉说理由的,但当年的怨恨在腾腾上升,非报复不可。那我后半生的教学生涯该如何度过呢?
假如当年的学生成了某公司的领导,按理和我没关系了,他即使有恨也发泄不到我身上了。但世上的事就是无巧不成书,我的儿子在他手下工作。曾经的师生瓜葛很可能直接影响到儿子的工作前途,我当年教学的失误延祸儿子,罪大矣,愧对子孙。
假如当年的学生成了我家乡的父母官,按理也和我的教学没关系了,但我的父母生活在老家,他时时处处想着捉弄我父母,我当年教学的失误祸及父母,当年的教学失误实质是对父母的不孝,愧对父母。
常某的行为做在明处,让那些几十年教龄的老教师可以安心;如果想报复可以直接冲着本人去,挨几个耳刮子,了却当年的恩怨。
20年时间足以彻底冲淡过往琐事,常某的举动实属个例,但也足以让教师们反思日常教学行为,教师的一言一行或大或小会影响学生的心灵,为了学生,也为了自己,请慎重对待自己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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