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买卖外汇类案件中,为什么换汇者不能定非法经营罪?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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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海外经商的中国人众多,但是他们很多都是依靠国内的生产体系开展相关商业活动,比如在国外经营商铺或公司,从中国进货,在国外卖给外国人,赚取外汇,但是国外依然有外汇管制,各国还不一样,他们如果想持续从中国进货,很多都会当地的地下钱庄换取人民币,从国内进货,否则就可能面临断货的风险。
作为地下钱庄,其作为货币的兑换机构,涉嫌非法经营罪是没什么争议的。但是对于国外的华人华侨商户而言,他们不是兑换机构,而是兑换的交易对手,他们不是以经营货币兑换为业,他们的地位与地下钱庄并不一样,不能以非法经营罪对他们进行定性。
关于此问题,广东省高院也出台过专门的研究,其结论也是对于换汇者(不论是国内的贸易商、货代商还是国外的中国商户,包括一些中间人),由于其不具有营利目的,因此不能定性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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