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构成什么情况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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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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