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夫妇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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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夫妇前往澄海探视父亲现发热症状 两人未主动报告 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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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知情者没有报告,也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知情者有报告义务没有报告,构成犯罪吗?
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构成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构成包庇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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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2日通报,近日,该区公安机关经侦查,初步查明杜某然、杨某丽夫妇(均系湖北省枣阳市人),于今年1月23日从湖北乘车到达澄海探望其父亲杜某雨,之后一直在杜某雨务工的工厂居住。期间,杨某丽已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杜某然、杜某雨及知情人许某浩明知杨某丽出现症状,没有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1月29日,杜某然、杨某丽夫妇被医学隔离观察。1月31日,杨某丽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与杨某丽有密切接触人员己经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2月2日,该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丽、杜某然、杜某雨、许某浩等四人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同时,对杜某雨务工的工厂业主进行调查。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旦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从疫情发生地来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并带其到卫生院接受相关检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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