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男子暴力刺死辅警案一审宣判 伤害辅警的行为算不算袭警呢?
【贵阳男子暴力刺死辅警案一审宣判】盗窃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在盗窃过程中伤人的话,则更是罪上加罪了。今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在盗窃过程持刀刺死辅警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案情回顾
2019年国庆节前,犯罪嫌疑人郭斌斌同另外两名犯罪分子驾车到贵阳市一家公司准备行窃,被正在巡逻的辅警发现,辅警杨某某会同其他人员上前抓捕,在抓捕过程中郭斌斌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对杨某某胸部、头面部实施多次刺杀后逃跑。辅警杨某某当场死亡,当晚8点郭斌斌被抓捕归案。
后经警方审讯发现,郭斌斌在此之前曾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盗窃摩托车,电缆等财物,涉案金额达五万余元。
另外,被告人郭斌斌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郭斌斌表示,在2019年9月29日案发前,他就购买了三把折叠刀分发给两名同案,当天,他们几人盗窃电缆时被发现,在被害人追捕自己时,他拿出折叠刀向对方捅刺过去。
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人郭斌斌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网友热议:
A:希望以后不管是辅警还是警察去任何地方执行任务多配几个人吧,太危险了,真的看到这种新闻很痛心
B:其实我真的支持这些用命在工作的职业提升工资!他们一旦去了,生命没了,家庭的支柱也没了,真的好可怜。
C:执法开枪制度需要改一改了。这么残暴的歹徒为什么不先开枪制服呢。他的命不值钱,民警才是受害者
D:唉也不知道牺牲的辅警能不能得到和正式民警一样的哀荣,希望可以。
E:是啊,好人不该死,感觉是坏人一条烂命换一位英雄,太不值得,在保护好人方面我感觉法律太无力了!
法律延伸阅读:伤害辅警的行为算不算袭警呢?
辅警不同于协警,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打辅警算袭警。如果构成重伤,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
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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