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中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的认定

时间:2020-07-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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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

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不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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