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红斌律师再审扭转乾坤,为当事人追回300多万!
苦心经营数十载的项目被人非法转让
2005年,甲公司(某项目所有权)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取得该项目经营权。2008年赵某与谢某签订《投资入股某项目经营权协议书》,约定谢某出资取得某项目经营权50%股份,该合同无甲公司的签章。2013年乙公司与赵某签订协议,约定赵某将其持有的50%该项目经营权作价600万入股乙公司,占乙公司70%股份。谢某同意赵某退场,由乙公司承接其对某项目经营权,谢某持有的50%股份权利义务依据其与赵某的协议不变。
2014年,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在谢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转换经营权协议》,约定乙公将整个项目经营权以200万转让给丙公司。2015年谢某被告知该项目已转换经营权人为丙公司,并被强制撤场。
损失数百万追偿无门
谢某作为原告诉被告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以及第三人赵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请求法院认定《转换经营权协议》无效。一审法院认为:赵某与谢某签订的《投资入股某项目经营权协议书》为内部约定,且无甲公司签字盖章承认,该协议对外无约束力,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故法院驳回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谢某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谢某继续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同时,谢某另案以合伙协议纠纷起诉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以及赵某,要求四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判令赵某向谢某赔偿200多万,乙公司向谢某赔偿100万,甲公司、丙公司不承担责任,但由于赵某与乙公司均无财产,谢某继续提起上诉。
遇到谭红斌律师,重现曙光
再审阶段,当事人谢某虽然找了很多律师,但是都对再审没有信心,后来终于通过《我顾问》法律的网页(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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