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期间出轨方为共同生活、给情人支出的很多消费不可能都保存证据

时间:2020-07-1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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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过错的夫妻一方要想完全通过证据还原出轨方和情人在婚外情关系期间的所有花费,实属不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因此,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现象,且出轨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情人进行了大笔消费支出,应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诉讼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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