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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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李先生与陈女士由于夫妻生活存续期间,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过长时间的争吵和冷战,决定协议离婚,婚后有一个儿子,当时儿子年纪尚幼,便约定儿子由陈女士抚养。同时也协议约定将房产归儿子所有,过后,李先生却突然反悔称:约定的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儿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儿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这几天,很多人在《我顾问》咨询有关于: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是否可以反悔?房子没过户怎么才能有更好的保障?下面就由《我顾问》来和您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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