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或执行董事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他人行使的效力认定?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股东或者执行董事有权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第三人行使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当属有效;如果《公司章程》未规定或者股东会未同意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将公司经营权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当属无效。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至注销登记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公司具有法人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如参与诉讼);当公司被登记机关登记注销后,公司终止,不再享有法人主体资格,任何人不得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