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该不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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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想利用合法的外衣进行违法活动,以逃避法律的惩罚。法律规定,单位犯罪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你“双罚制”,即处理单位也要处理责任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注册审批及管理的职责,审查申请注册公司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成立公司的条件等等。
如果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知道行为人成立公司是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还要继续准许注册公司,这样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或者不知道是为了进行犯罪活动的,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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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无真实公司存在,虚拟地址,这个肯定是归工商所管理,可以开1w罚单,要求整改。不过工商该不该负责?呵呵,工商不负责,只负责罚款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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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是指行政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也要改革。工商所负责对注册的公司经营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法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这就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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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太贪小便宜、给钱就能办、最痛恨这帮人、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工商所、养了
一帮老干部、何止是贪、办个营业执照两年至今还在拖下去、还是要钱、做小生意的容易吗、养家糊口、就这样不放过别人、百般刁难、看个场地要红包、一句话改建要红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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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难说,现在注册公司太容易,最好咨询律师。即使有责任。到时候也可以推给个别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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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案件应有公安机关受理,如你觉得工商所失职造成你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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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的企业注册是形式审查,只是对于纸质文件进行审查,文件的真实性由注册人自己负责,所以工商所不会对企业注册场所不符负责。但你可以举报,工商所会把他列入企业异常名录,他会列入黑名单无法经营的。至于受到欺骗的损失,你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经济纠纷,应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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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负责。工商部门有核实地址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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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负责,审核机关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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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负责,工商职责没尽到,审核本应是自己的工作范围之内出现重大漏洞造成后果,都是因为相信你们是国家部门才受骗的,理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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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国家不担责,你可以举报,只是……。这种事只有受害人遭围攻,谁去举报不关自己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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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局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取缔。
二、经营娱乐节目和洗浴,还需要经过消防局、文化局和卫生局的审批,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取得许可审批而未取得的,审批部门也应当进行取缔。因此,消防、文化和卫生等部门也有权进行查处取缔。具体需要咨询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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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所根本没有这个人力去监管,二,管的紧束缚企业发展,管的松自然会有特殊情况,立法要跟上,切实解决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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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年人,相信党,工商所是党的,他们发证前就该清楚公司的情况,而不是有税交就发证,害无孤的人受害,现在信和糸的平台就是个案例,什么证件齐全,各种荣誉证书几十种,权威媒体报导,更有高官站台,百姓心中百思不解,母亲的70周岁生日,全国3亿多p2q难民都在洎水中度过,吩母亲她老人家为百姓申冤作住,不要让爰她的子民失去活下去的希望,让下代更爱你母亲,盼你救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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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果是工商登记违规操作,且因虚假登记给别人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被诈骗巨额财产,那么工商部门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工商部门有义务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出公示。因其是政府部门,所以其公示的资料,足以让人信赖,而可能正是基于这种信赖,人们才会做出交易的决定。
前几年因为工作原因,曾按照某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按图索骥,到了目的地。登记的地址是某某街××号,可是那道街总长不过十米,登记的门牌号根本不存在。我们转了七八圈,地毯式搜索,无果;问了附近好多上年龄的居民,也都一脸茫然。
我们判断,一定是工商登记上出了问题。到了附近的工商所,工作人员反反复复就是一句话:“既然这样登记了,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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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6岁,在山东聊城市莘县王奉少龙会跆拳道上学,放学后家长帮洗澡时发现内裤上有血,问了才知道是被同校13岁同学贾庆威猥亵,8月2号发生的事情,已经报警,但是学校和贾庆威家长一直不愿承担责任。希望大家关注未成年人的安全大众网 北京青年报齐鲁晚报 新闻 梨视频新闻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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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个公司每年都会进行年检,如果注册地没有,在网上能显示出异常。第二,工商所确实能对违相关部分违法行为进行前置协调或者处罚,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确实犯罪了,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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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来错地方了,咱这只讨论‘有没有责任’或者‘应不应该负责’,没有裁定权,只有建议最多提供论述支持的权力……首先,工商所具体负责什么?有职权没执行力,你怎么说?被动公务你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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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工商机关负责申请设立的公司的登记注册,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事后登记行为,不负责对公司经营的监督管理。所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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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去报警,派出所有经侦大队,警方会派相关人员调查,处理此事,没你想的这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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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多了他只负责查封罚款管你死活啊是你被骗不是工商局查获了应该会补偿相应的钱财吧就像你买了假产品顶多封了那个卖产品罚款赔偿别人?呵呵自己去跟假货的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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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真伤人们的心,工商局工商所不管办什么营业执照都要严格审核,光知道发执照不监管,那么太容易挣钱了,人人都希望在工商局上班。
如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所以应该为国家着想,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稳定更有大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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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工商承认此公司具有法定效益那就要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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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有下列违法行为,工商局可以吊销营业执照。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3。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5。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6。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8。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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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进行了立法解释,上述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公司虚假注资的,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由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自行承担,原则上与审批部门无关。如果个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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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只负‘’失察‘责任,且在公安破案后,依照法院判决书办理。失察是案发前的工作失误,属于内部处分范围。至于赔偿要看法院是否认定失察与案子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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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应该提供给大家信任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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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负有监管责任。以前工商所可以收费,现在好多地方不收费了,这伙人利益驱使,不去收费了也懒得管理那些事情。所以可以投诉举报他们失职失察,承担违法犯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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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的职责:(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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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可以负责把所有公司的登记情况连接到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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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办理的执照,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第一责任是当事人,第二责任就是监管部门,若工商局拒绝监督,或者以各种形式搪塞,你唯一的合法的办法,就只能去政府信访办检举揭发。如果上级部门还是不作为,就没有合法的途径了,这就是国情现实。当然也有人有其他合法办法,总的说来,算不上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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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登记时主要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上审查,比如租房合同是否符合合同的形式要件。只要工商部门按规定办理的手续,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不承担责任。企业违法经营如构成刑事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如不受理可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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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但是有些事政策是政策,实际操作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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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这是他们监管不力,应该属于渎职罪,相关人员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警察正当防卫到要刑拘,何况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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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但是你去告能告赢吗?中国绝大多数监管部门都是监而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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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我认为这种事情最近几年太多了,必须核实明白再发证,多少人莫名其妙有公司了,出点事谁负责?瞎捣鼓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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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能提供虚假信息的机构都按比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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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负责,人民相信你才赋予你权力,就应该担负起责任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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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管!1、工商所是县级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它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工商所进行案件调查和行政处罚都是以县局的名义作出的,这个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他们出具文书的印鉴。工商所对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以县局的名义进行的。因为工商局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查处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没有注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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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该负责,毕竟出现了违法行为,破坏了这个市场的规则,同样的,如果说,商业法规没有这种维护市场的规则,那样就会乱透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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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心存侥幸,非法经营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2019年2月13日,芒市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卷烟300条,涉案金额元。
2019年2月13日10时许,芒市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至芒市公安经侦大队称:2019年2月13日06时30分,芒市公安局遮放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芒市遮放镇户拉路段堵卡查缉时对一辆从瑞丽驶往芒市的黑色大阳110摩托车(车牌:云NBW**9)进行检查,现场从该摩托后座上的两个竹框里查获六件绿色编织袋包裹的“”牌原装纸箱,每个纸箱分别装有“”牌50条,共计一个品牌300条卷烟,并查获驾驶员苏某某,经查,苏某某未能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任何有效凭证。芒市烟草专卖局对查获的卷烟初步价格鉴定为元,涉案的卷烟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遂将案件移送至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根据案情,于当日进行立案侦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供述:查获的300条卷烟是瑞丽台丽街一个不知名的缅甸男子让其从瑞丽运输到芒市遮放街子的,并给其500元的运费,当其行使到芒市遮放镇户拉路段时就被堵卡民警查获了,其对自己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非法运输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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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负责,他是不负责的做法,法规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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