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媒体报道的医院手术误诊肿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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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医院问题吧,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病人是看病的,是信任医生的,可是好好的肿瘤不见了。。。这是肿瘤喝醉了就醒了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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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我我这边没有提示?看来是技术性问题。
这个“肿瘤”,超声有,手术中却找不到,很可能这个“肿瘤”是生理性卵泡,是可能会周期性增大;还有一种可能是超声误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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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位病人,应该感到庆幸,自己,没有得癌。其次,医生在拍片等检查时,发现有疑似肿瘤,建议病人手术切除,没毛病啊,万一真是肿瘤呢?如果医生视而不见,那才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第三,现在的媒体,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就此次事件而言,本来医院没啥责任的,被无良媒体,这么推波助澜,更助长了患者意欲闹事滴底气,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事就是医院检查不认真,不负责,而不是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来对待这一事件,从而,不是在调解矛盾,而是在博人眼球,故意激化矛盾!尽管现在医疗技术发达,但在没有打开病人的腹腔,看到真实的病灶,仅仅凭b超隔空检查,而不是真正的医生肉眼检查,确实会有误判,但这误判,是为了病人的健康着想,而并不是要谋害病人,主观上还是为了治病救人啊,所以,患者还是多点理解吧,更应该庆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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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误诊属于概率事件,因为人体以及病情的复杂性,它是不可控的,切不可无限放大,但也不能悄无声息。该赔偿该处理都应该给患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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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诊断有误,那就应当认错道歉负全责。“患者”挨了一刀,理应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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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听起来有点扯~但这确实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医院没有尽到与现代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出现误诊,在手术进行到一半时才发现患者没有肿瘤,给患者造成的伤害已不可避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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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医事法章李律师作为医法双修,他更有发言权。
不过新闻里面提到一个医调委,就是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议医院承担全责。这点我觉得不妥,我自己也是本区的医调委的调解员,一般而言我们在调解过程中,是不会去判断谁主责,谁次责,因为这个责任判断专业性太强,没有经过司法鉴定、没有专家论证是不能够轻易下判断的。
如果双方争议的数额不高,而且医院也没有充分的解释理由,那么调委会一般也会让医院做适当补偿,避免诉讼耗费双方的精力。但如果争议的差额太大了,那么就必须通过司法鉴定后,明确责任大小,这样才能做到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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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抛开责任划分问题的前提下,对于这样的事情,媒体的立场很重要。
我们接收到的信息,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第一家报道的媒体。如果首先报道该事件的媒体存在先入为主或偏见,信息的受众基本上会被带跑偏。
在医患关系本就紧张的今天,如果媒体报道不客观,无疑给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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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那么医院无责任。只是,手术前不应该B超探测一下肿瘤位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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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医学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人的身体机能也是不断变化的,从挂号到手术室开刀经过了层层诊断,最终确诊。目前医患关系紧张也是源自于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不规范的医疗行为。
但医生大夫也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仅仅一个挂号询问有时是得不出正确的结论的,医生也担心漏诊而对患者的健康产生影响,但患者往往会对全方位检查比较抵触、或者质疑。总感觉医生全是华佗,号一脉就全知道了,为什么要让我全部检查一遍。
购买医疗服务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因此不会产生快感。往往一顿检查下来发现什么事儿都没有,就会产生一个“这钱白花了”的想法。不过仔细想想,到底是希望检查出什么呢,还是健健康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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