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早退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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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退回家并非上下班回家的路上,经历过的案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部分特殊情况可以争取,比如因出差原因公司安排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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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个案进行分析,不能一刀切,毕竟法律规定有些模糊,需要进行解释。
因为法院存在二种截然不同的判决。一种是认为属于工伤。员工未经单位同意提前下班出车祸,早退行为仅违反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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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什么时候去劳动局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哪些人有权提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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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正常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但员工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属于正常上下班。发生车祸,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点评:
从合同法角度看,这等于员工违约,没理由让用人单位对另一方违约行为过程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如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点评:
《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其次是来要看员工是否处于上下班的合理时间与路线。员工在工作期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去接孩子,属于擅自离岗,不属于正常的上下班。此外,提前下班去接孩子的路线也不同于正常上下班回家的路线,因此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通常会不被认定为工伤。而如果离开前跟领导请假,获得批准后下班,则可以算作正常上下班。此时如果在上下班合理路线中发生交通事故,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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