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税款罪怎么确定?
时间:2020-07-2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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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偷税罪,设立逃避缴纳税款罪,新罪名更人性化且符合实际,纳税人口袋里的钱是自己的,不是偷来的,纳税义务源于国家机器的法定,因此,逃避缴纳税款罪更切合实际。
2、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偷税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这是对纳税人类型、规模、情形等特点的肯定。
3、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减少了刑事处罚的范围。纳税人是初犯,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了税务机关的权限和责任。税务处理先行,税务处理范围扩大。原来是只要达到数额标准,税务机关只追缴税款后就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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