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买卖,如有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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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有约定从约定。所以,很多商家(卖方)都会通过格式条款的合同,约定由“商家住所地”法院管辖。造成买家不便利,没理由为了小额买卖纠纷,跑去外地法院维权的。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买受人住所地”或“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内容无效。所以,法院准确适用以上法律,通常会支持买受人在当地起诉,驳回卖方的管辖异议。法理就是方便确定、便利诉讼为原则。2广州·东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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