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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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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