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建项目供地)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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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规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窗口接件→市国土局局内审批→市政府审批→土地利用窗口发放《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需材料: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
2、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
3、规划批准文件:选址意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规划条件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1:500用地红线图(原件),拨地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4、土地权属文件:
①新征土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复印件)、中心城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征地拆迁安置情况说明
②旧城存量土地: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复印件)、房屋征收单位出具的城市房屋征收情况说明
③单位自有土地上的自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划拨决定书(划拨批文)(原件)
5、土地移交协议(原件)
6、《勘测定界图》(原件)
7、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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