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出资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不属于离婚财产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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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由于房产价值不菲,很多年轻人结婚时的经济实力买不起商品房。在办理的众多离婚案件中,有很多父母会让即将结婚的子女出资购买父母的房改房。由于是房改房,所以具有相当大的福利性质,可以用父母工龄折抵一部分购房价款,因此花费并不是很多。对于年轻的小两口一般是可以承受的。但同时由于是以父母名义购买,因此房本只能写父母名字。这种情况就造成一些年轻人出资买房后面临离婚时误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殊不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包括房产在内的一些财产,法律规定在确定所有权归属时要以国家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为准。因此,从理论上说作为子女虽然为买房出资,但该房产仍然属于父母,即使子女离婚也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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