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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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是以生产经营收益的形式获得的,其性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获取房租与取得房产本身的升值的方式不同。房产本身的升值取决于市场行情,而获取租金的前提则是出租者要完成一系列主动的经营活动,如寻找承租人、出租后负责房屋的维修与管理等,要完成这些工作必然要付出精力与时间。即使出租者的配偶没有直接参与,也必然会以分担其它家庭生活事务的方式间接支持出租房产的活动,实际上也就为获取租金作出了贡献。所以,一方以自己婚前房产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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