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你支持明星直接起诉网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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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网络都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普通人还是明星其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面对自己合法权益受损,更应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
网络暴力已成为当下令人恐惧的力量之一,很多时候,足以摧毁一个人心智,直至轻生。前不久韩国艺人雪莉等死据说就是因为网络暴力所致。面对肆无忌惮的键盘侠,将其诉逐法律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无风不起浪,作为明星更应该知道榜样的力量,公众的力量。其本身粉丝众多,应该多引导正面力量,多激励大家。如果整天纠结于小三长小三短之中,不惹事才怪。看看古天乐等一身正气的明星,怎么会有乱七八糟了吗绯闻缠身?相反,捐助希望小学古校长的爱心之举被大家广为传播。别忙着洗白的说某某明星多辛苦多努力之类的话。谁容易过?随便一个孤身在北上广打拼的人都比他努力多了。
无论是明星,或平常人,个人名誉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对于一个公众人物而言,他们的名誉会直接影响到她们的演艺事业,如果其名誉受损,一辈子事业基本毁了,比如白百何等。因此,明星面对名誉权受损的问题时,拿起法律得武器是必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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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发布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显示,在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七成为30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歌手。对此,你怎么看?最近这些被黑得厉害的明星,你心疼谁?
报告还指出,如今的社会在流量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明星和团队为了追求人气,都存在着过度包装“人设”,甚至是故意炒作话题等行为。虽然这在娱乐圈比较平常,但是却促进网友因此留下恶评,对明星构成伤害。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实施侮辱特定明星的行为,往往由“粉丝”之间的持续骂战引起。
在追星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智,有些明星粉丝在追星时不理智,相互谩骂、言论失范,个别粉丝将怨气转移至对方维护的明星,进而对明星实施侮辱、诽谤。在部分案件中,青少年在其偶像走红的过程中存在代入心理,将偶像的成功视为自身的成功,不遗余力地帮助偶像制造话题、引发关注,很容易引起是非以及粉丝之间的攀比、谩骂,乱揭所谓的黑幕等,给明星带来无谓的伤害。
前段发生过一些极端事件,有个别粉丝行为方式畸形、极端:有人制作明星遗像、“炒黑料”等。也有些粉丝不只是网络上制造伤害,有的甚至侵入到现实中,以明星造成纷扰,严重影响明星的正常生活。有人将明星偶像视为自己生活的全部,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偶像的行踪、窥探其生活,甚至不惜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个人隐私;还有人将大部分学习生活经费用于购买宣传广告位、应援产品等,追星方式求新、求异、求奢趋势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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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最没有名誉的就是所谓的明星,吸毒、出轨、嫖娼、家暴、偷逃税什么丑陋的事儿都做的出来。
自己制造花边,总有好事儿的网友跟风,然后网友成了被告,制造花边者成了原告。
明星们免费做了广告,赢了官司得到了赔偿,都是好事儿;网友惨了,因为“嘴欠”免费给明星做宣传,吃官司丢人赔钱。
为什么会这样?都是“迷”字惹的祸,追星把一个跟你一样的人追成了爷,人家都是爷了怎么打你骂你都合理。
臭脾气都是捧出来的,贱是自己做出来的,该!
白眼狼、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一类的故事一直存在,只要贱人在,利用贱人的人就在。
起诉,支持,你贱不收拾你收拾谁?只是有点儿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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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娱乐圈中的明星艺人来说,受到关注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往往就有些人为了流量而大肆造谣并以此来获取关注,近日,网上一则“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amp;
其实对于娱乐圈中的明星艺人来说,受到关注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往往就有些人为了流量而大肆造谣并以此来获取关注,近日,网上一则“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的话题引起了很多关注,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的原因曝光
12月19日发布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显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七成为青少年;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其中入选2019年度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20位的有8人,21至50位的有7人,51至100位的有5人。报告指出,在当前流量利益的驱使下,个别明星或其团队不排除有过度包装“人设”、故意炒作话题等行为,一定程度上缺乏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缺乏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正向引领。
而这次调查出来的数据仅仅是通过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而得出来的,倘若调查的范围涉及到全国,相信数据也会发生改变。除此之外,名誉案的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还包括许多知名艺人。在这34位艺人之中,入选2019年度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20位的一共有8人,21至50位的有7人,51至100位的有5人。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名单,但是可以入选福布斯榜单,相信都是较为知名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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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谁,名誉受到侵害,法律公平对待,构成法律规定严重程度,一律受到法律保护!不是说明星特殊社会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就应予以隐忍,或选择起诉就与其公众身份相悖,明星就应该忍受他人诬陷与诋毁!当然,明星作为公民,其诉权法律不会禁止,但是否得到法律支持,需要综合考虑,其所诉的理由及提供证据、后果严重性!如网友为博得粉丝或出名,捏造事实,在网络传播,毁坏明星声誉的,这样的人必须起诉,捍卫自己合法权益!如没有捏造事实,所传播的是真实的情况,该行为不能认定是一种侵权,起诉也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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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相关话题引起了很多网友关注。
名誉案的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也包括知名艺人。
在受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实施侮辱特定明星的行为,往往由 “粉丝” 之间的持续骂战引起。
追星的人,多数在追星的过程中存在相互谩骂、失范言论,以及个别粉丝将怨气转移至对方维护的明星,进而对明星实施侮辱、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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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
法律的出现是为了以底线的标准去捍卫自己存在于这个社会权利和义务。既然有底线在守护,那我们为什么不能用这样的手段保护自己?
换位思考,如果有人对你自己的名誉造成伤害,你能否无动于衷,不作出回应?那为什么明星就该被你这样侮辱,伤害,还要宽容大度,不与之计较?凭什么?
《陈情令》不夜天战的时候,魏无羡有一句话,什么时候,自保变成你们眼中的“伤天害理”,“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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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不论是明星还是寻常的人们,只要名誉受到侵害,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个人的名誉都收到法律的保护!!
不可以说明星特殊社会身份,属于公众人物,就可以侵害他们的名誉权!!明星的权利受到侵害,就应予以隐忍,不能说明星因为名誉权收到侵害选择起诉就是于其公众身份相悖,明星就应该忍受他人诬陷与诋毁!这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法律保护每个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每个人在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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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相关话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目前很多人都有追星现象,但是在追星的同时,有一些反作用,私生饭,网络喷子,键盘侠等等层出不穷,对个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虚无缥缈的控告是非常伤害人的,但是对于明星来说,好像这就是理所应当的,无关痛痒的。名誉案的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也包括知名艺人。而在受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侮辱特定明星的行为,很多是由 “粉丝” 之间的持续骂战引起。因此,粉丝的集体素质是非常重要的。面对公共人物的保护,更多的需要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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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支持,明星也是人,凭什么要接受他人的网络暴力,他们活该被骂吗?而且现在的网络施暴者的话完全就是不能入眼的啊,名誉权对一个人真的很重要,更何况是被一个你压根就不认识得人谩骂,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了,在网络上有的人真的无法无天,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可能他就是认为,我只是几亿网友里的一个,不会有人看见的,但是网络是对所有人公开的,你的话是一定会被别人看见的,说话之前一定要思考自己到底该不该说这个话,因为网络暴力得抑郁的人已经很多了,甚至有的明星(也有素人)因为网络暴力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希望能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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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明星们为自己的权益斗争。法制社会人人有权力捍卫自己保卫自己也有义务尊守法律尊重他人。自我约束是人类文明的象征,如果任由个人意愿发展沒有相互制约社会将会陷入混乱,这是万万不行的!呼吁文明进步和谐都不只是口号,要用在自己身上。也别把明星看的太重,他们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得比较出色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愤哀乐。他们巳经把大部分自我都贡献给了大众,就别再穷追猛打了,给他们留点儿个人空间吧!这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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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七成为30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名誉权纠纷案败诉。判决书显示,先后起诉了5位被告,其中三位直接撰文发布者和一位转载者被认定构成侵权... 判决李彦德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因此,法院要求被告李彦德停止对原告叶婧怡名誉权的侵害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应当查看是否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或者是否使用了诽谤侮辱性词汇。如果是对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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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案败诉。判决书显示,先后起诉了5位被告,其中三位直接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七成为30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歌手。 其实无论是明星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职业多为演员、歌手...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侵害了他的名誉权,沙利文要求法院判决纽约时报向他赔偿50万美元...1962年8月30日再次获得阿拉巴马州高级法院的支持。纽约时报不服两级法院的判决,上诉名誉权案胜诉的背后,赵丽颖选择了“减轻处罚”自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饭圈多位艺人名誉权案相继胜诉。事实证明了,“网络再也不是喷子们的法外之地了”。 在名誉权胜诉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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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说过:"我告诉你我喜欢你,不一定是要和你在一起,而是想让你以后灰心的时候知道你也是某个人的翘首以盼,重拾信心。"时代少年团-刘耀文 我们会成为你一直的底气
想把世上一切美好都捧给你看。杏子黄时的雨,皓婉皎月旁的光晕,初冬第一片六角形的雪花,樱桃上聚散的水珠,抬头就能看到的璀璨星河,家里茉莉花开时的香气,咬第一口脆桃时的声响,还有留在手上的彩虹。呐,从九色鹿的眼睛里看到的山峦河川,都不及牵着你的手走过余生四季。时代少年团-刘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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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提问是问答平台提供给广大网友用户互动答疑的工具,一般根据问答账号认证情况,提问者可以通过发布大众问答向所有网友免费征求意见获得相关信息的了解以及专业人士的答疑解惑,也可以通过悬赏问答 方式,支付一定的赏金吸引领域大v博主进行专业解答,还可以针对认证大v中,你想专门获得哪位博主大咖的指导,通过一对一付费向大v提问。
第一,大众提问式,通过APP首页发起问答,提出自己关心或者热议话题,向大家提问,回答者包括所有用户及你的粉丝,这类问题如果你想删除,就像删除其他一样,点击删除键就能删除提问,不论是否已经有人回答了此问题。
第二,通过悬赏问答方式的提问。通过支付悬赏金方式的提问,一旦有人回答问题,提问者可以自由支配赏金给你认为回答较好的答主,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回答,赏金会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后返还到提问者钱包中,如果有人回答到了规定时限你不分配赏金,系统就会自动分配给回答较好的前五名,如果有人回答后的悬赏问答你想删除,这样做不太好,可能会被答主投诉,影响账号今后功能使用和信誉评分。
第三,一对一专属问答。如果你所发起的那位博主木有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了你的提问,支付的问答费用会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后退还提问者,如果已经回答后,你就不能再删除,因为不论系统是否准你删除提问,你的支付费用都将兑现给答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回答者启用专属付费回答方法回答问题,这种方式适合有一定针对性或者隐秘性的回答,除提问者外,只有付费才可以围观答案。
最后,个人建议,热点话题,热搜新闻提问适合大众提问方法,容易引发大家关注参与,提升提问问题热度;如果是个人问题或者不想被别人点评,你可以选择一对一付费问答,这样只有你指定答主能看到问题并为你解答,适合紧急私密的问题,比如个人职场问题,心理辅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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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说明有些网友说的话确实过了,没有充分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以后要加强个人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修养,再遇诸如此类的事应该多加考虑,要从客观出发,不要口无遮拦,也不能人云亦云,多想想自己说出去的话会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其实,对于明星们来说,网上的某些言论,大可不必较真,应该多往好处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为你们本来就是公众人物,本身就处于风口浪尖,同时也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我以为只要不是人生攻击的言论,大可泰然处之,一笑了之。即便是平常人,如果一遇到点事就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人还能活老吗?更何况你们还是公众人物!天天和人口水战,是不是显得和自己的身份地位也不相符?加措活佛说过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是啊,有了明星,同时也就有了网友,本来是互利双赢的两方面,怎么又成敌对的人了?所以不论是网友还是明星,都应该学会“开心”的钥匙,真的没必要被那些琐碎的小事所纠缠,有这时间,还不如把自己的演技和能力往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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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支持与不支持又能怎么样,支持起诉我觉得有点勉强,明星都是公众人物,要慎言、慎独、慎行,自己尽管没有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但难保没有违反道德,违反常理的言行。既然敢做,就要承担相应的谴责。明星都是树立榜样的,尽管你本身是不愿意的,但你既然站到这个舞台,就要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没有选择的余地。比如,李湘关于香港的言论,炫富的行为等等,没有违反法律,有违风尚。不支持起诉也觉得于心不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评论别人的行为,也要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内,不能造谣生事,更不能诽谤,搞人身攻击。这样显然是居心叵测了,粉丝就规规矩矩做粉丝,不要受别人的蛊惑,更不能去为了那么一点钱去做刀手,恶搞别人,侵害隐私,损毁名誉。这方面不排除有团队的恶意炒作和抹黑。对于以个人名义进行团队操作的,必须诉诸于法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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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能有大部分水军是专业黑艺人的,他们是收钱的,还有一部分盲从的黑,就像肛毒一样,没脑子的跟风。从一名路粉的角度说,告死那群专业黑子活该,谁说在网络上就不用负责人?但是,如果那群艺人告了那群黑子维了权,黑子会变本加厉一黑到底。粉丝网友是啥,没有权利打着爱偶像的名义去束缚别人,不是说你喜欢别人就得接受,你不喜欢了就随便黑!更不是打着路人的旗号收钱黑别人,我们路人不会背这个锅!!!请各位网友对得起你的一撇一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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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有组织成规模的连续攻击抹黑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不主张明星起诉网友维权,一是普通网友相对明星还是处于弱势,舆论场更同情弱者,有组织有目的的除外;二是通过法律途径需要耗费时间精力,整个过程还可能造成二次伤害;三是从博弈论角度,不论明星是否胜诉,最后结果对明星的形象都不会加分。所以,除了有组织有目的的恶性攻击抹黑,对普通网友的个人行为一般建议不做起诉处理,而是通过声明理清事实博取同情,争取更多网友支持,个人形象反倒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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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我…也帮不了你。”
西殿之主紫发女子最后开口了,语气并没有怒意,但也不见得很温和,她正色说道:“江逸,别让我难做,道个歉吧!”
东殿之主杀气如虹,北殿之主语重心长,西殿之主有心调和。
江逸很清楚,如果他妥协了,道歉了,虽然东殿之主内心有气,但碍于其余两位殿主肯定不会发出来。最多以后会和他暗中较着劲,就像东殿和北殿之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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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蔡徐坤被黑,首先感谢很多路人朋友没有抨击任何人,而是理性分析,是不过这看似理性,但在粉丝角度仍然不能认同,因为不仅是“路人评价蔡徐坤做的不好”而是把别人的头弄下来当球踢以及nmsl之类的辱骂言论,发涵的前提是自己受到了侵害,发函内容只是叫对方停止伤害,没有要求别的,却被对方以此变本加厉的炒作,这并不合理,律师函维权是正常的法律手段,不应该受到嘲笑,网络上匿名辱骂撕逼是一种不良风气,这种风气甚至影响的现实生活中,作为篮球队的一员,曾经要听着别人对自己爱豆的嘲讽不敢吱声,付出更多更多的努力直到变得越来越强才能有尊严地说出自己喜欢蔡徐坤,最终我理解了蔡徐坤说的“爱我的恨我的, say you all ”但我仍不愿说什么云淡风轻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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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如今社会有钱就是王道,谁知道这次是不是这些人缺钱了图热度呢。无风不起浪。娱乐圈混乱人尽皆知。话说回来,搞不懂现代社会为什么这么重视演员,重视娱乐圈。明星?不好意思从不追星。所以无所谓啦,起不起诉的跟平民百姓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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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呀,任何人都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力啊。你不能因为他是明星,他就不能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觉得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弱势群体不弱势群体的,只有对与错。任何所违背法律的事情,他都不应该被任何理由所同情,而选择放弃追索。所以我觉得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是一个很正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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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答复。首先要说明一点,明星也是公民,也有起诉权力。其次是要看网友对明星的名誉权侵害程度有多大,是否触及法律,如果网友对明星的名誉权造成了实质伤害,那么明星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反之,如果明星利用社会影响和知名度集体起诉并未侵权的网友,则会损人不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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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现在有很多的人已经严重影响了所谓的明星生活了!同时,我想说的还有,明星属于一类形象代言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私底下的行为已经能够影响很大的一部分人群了!我希望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如果,所谓的明星,私生活混乱,道德败坏!还是不要出现在大家面前了!毕竟会严重影响一部分人群的正常世界观价值观的!建议封杀这类所谓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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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进入网络时代以来……明星跟普通网友同台竞技!高手在民间呀!草根人士、各线大小网红等早就抢占了明星和名嘴们的风头……这股势力将会越来越强!靠经纪打理或包装的明星们连生存的空间都没有了……还有闲心去打官司吗……?所以我认为这种自然规律根本不值得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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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支持,只看事实,做人做事,决对不可忘本,每个人走向成功,都是通过了重重考验,至于明星,也是如此,没有网友的支持点击率的提升,请问你如何成名走红?做事要适度,识大体,然而个别网络喷子,也确实让人反感,如果真的达到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我名誉,请用证据说话,而不是明星人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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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中立,网络是一个给大家评论宣泄的地方,网民会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可能会有些偏激,也可能会伤害到其他人,但这就是网络所在的缺陷,无法避免。每个人都会碰到所谓的喷子和杠精,或许是因为三观不同所导致的。偏激的言论会使明星为难,直接起诉会有一种"开不起玩笑"的感觉,不让人发表自己的意见。但过于偏激的言论对明星造成的伤害也很大,直接反击也没有什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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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明星也是。好多并没有侵害名誉,鬼明星也别装清高,毛作品没有,整天都是吸毒的,嫖娼的,酒驾的,出轨的,卖淫的,性侵的,潜规则的,草粉的,离婚的,有的时候明明是自己作的恶心事还不让别人说,媒体前光鲜亮丽,背后男盗女娼,还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或者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说自己被抹黑被污蔑,恶心不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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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学过一门课,里面明星提过明星的隐私权比起普通人是要少的,不过这里算题外话,两方确实都有问题,不是说每个人都有,只是牵涉人比较多,里面总有罪有应得和无辜的,不能一概而论,就怕一个,罪有应得的混在无辜的里面让人家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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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明星也是人,明星也有名誉权,也有个人权利。
网友也是人,也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尊重他人权利。
网络不是法外空间,违法自然要受到追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明星就减损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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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因为总有那么一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并不知道实情却在那用语言攻击,什么为了正义,什么为了大家,是来搞笑的吗;是明星又如何,和大家一样都是人,从事的职业不一样,况且明星也不是机器,她们也会难过,所以请那些自以为正义的家伙积点口德,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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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所有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明星也是公民。不能因为大众日常可以随意点评明星的工作,唱歌唱的好不好,演戏演的好不好,就认定有随意侮辱谩骂明星的权利。
再说了,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可以接受别人点评自己的工作,却也不能容忍他人随意谩骂。推己及人,明星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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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成为名人了,就以为翻身做了主人,也以为自己不得了,要怕别人说。就不要那么张扬,也不要让别人去评价。你一开始是谁支持你还不是网友。总之要知道自己姓什么?还是要检点自己做好自己。有人说你才好,没人说你你就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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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了。自己利用公众人物的身份得到巨大的物质财富与权益,当然也应当受到此身份带来的义务,与群众的监督,俗话说德不配位、才不配位,自身没实力、没德行,却想万人敬仰、喜爱、赞美,简直白日做梦,身正不怕影子斜,若真无黑点自然不怕他人非议,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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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法理上说,只要有侵权就可以诉讼,诉讼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但是具体来说还是要看侵权的目的,作为公众人物,本来一言一行都会暴露在大众的眼前,也有义务接受大众的评说。当然,如果某一种负面评说带有诬蔑诽谤以及盈利性质,那就另当别论,这种应该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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