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赠给女儿,父亲反悔了怎么办?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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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二人约定将共有的房屋赠给女儿小李。现在小李已成年,父母却一直没有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小李决定将父母起诉至法院。小李的父亲在法庭上称,当初他只是想把房子暂时给女儿居住使用,没想把房子赠给女儿,希望能撤销之前的赠与,小李母亲则当庭表示愿意配合办过户。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在经过民政部门备案后,如果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是不能任意撤销的,父亲没有证据证明之前的赠与意思不真实,最终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做人要信守承诺,做父母首先就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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