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赠给女儿,父亲反悔了怎么办?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二人约定将共有的房屋赠给女儿小李。现在小李已成年,父母却一直没有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小李决定将父母起诉至法院。小李的父亲在法庭上称,当初他只是想把房子暂时给女儿居住使用,没想把房子赠给女儿,希望能撤销之前的赠与,小李母亲则当庭表示愿意配合办过户。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在经过民政部门备案后,如果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是不能任意撤销的,父亲没有证据证明之前的赠与意思不真实,最终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做人要信守承诺,做父母首先就应如此。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