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价涨了很多,卖方恶意违约,能不能主张差价损失?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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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四十条:“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被解除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或者转售利益等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损失时,应当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确定,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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