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小三”90余万元 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法官判决:被告悉数返还
昨天上午,海门法院和海门妇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和审理情况。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约占海门法院民事案件的23%,其中离婚案件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78%。除经济因素、一方恶习(赌博、涉毒、家暴等)外,婚外情成为破坏婚姻关系的一大杀手。
海门法院家事庭庭长李育平介绍,婚外情常常伴随着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彼此之间的财产赠予行为。依法解决因婚外情所涉财产赠予的纠纷问题,对于引导市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婚外情诱惑具有积极作用。
周某、缪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年底,缪某与张女相识,之后双方交往并发展为婚外情关系。期间,张女曾怀孕、堕胎。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缪某先后转账给张女10笔钱款,共计115.3万元。后来,张女转账或存入缪某账户26.5万元。
2017年2月23日,张女、缪某因故发生纠纷。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彻底结束两人的感情关系,不再追究以往在感情上、身体上、经济上等各方面的损失。然而协议签订后,缪某、张女却再次发生关系,致使张女怀孕,缪某再次转账给张女2.5万元。
2017年10月26日,缪某、周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张女返还130万元。
海门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缪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共给付张女117.8万元,张女返还给了缪某26.5万元,缪某实际赠与张女91.3万元。缪某在与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周某同意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张女,事后也未取得周某的追认,侵害了周某的夫妻财产共有权,该赠予行为无效。据此,法院判令张女将从缪某处获赠的全部款项91.3万元返还给周某。宣判后,张女不服,提出上诉。后因其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二审法院裁定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记者冯宏新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