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殴打护士?医闹没必要专门立法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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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一个伤害医护人员的新闻,这个问题之前谈老师也多次讨论。

那么,针对医闹这种恶劣行为,有没有必要专门立个法来治理呢?

谈老师认为是没必要的。

1.扰乱医院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专门规定,对此可以拘留罚款;

2.殴打医护人员,这个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规定,打的轻,拘留罚款,打得重,可以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甚至故意杀人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3.破坏医院财物,法律也规定了治安处罚和刑事犯罪的情形,罚款拘留,或者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4.因为医闹行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建议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中加一条,扰乱医院秩序或者殴打医护人员的,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现行法律法规是对医闹行为有处罚规定的,不需要专门立法。

不过呢,医患纠纷的解决,不是单纯解决病人殴打医护人员的问题,还应注意医院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甚至侵害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也要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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