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子撞翻车又爬回车内酣睡 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醉驾男子撞翻车又爬回车内酣睡】随着交通法规的普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但总有人枉顾法律规定和他人的性命安全,在明知自己已经喝酒的状态下,仍然开车。近日,在陕西一男子在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既没选择报警,也没有联系相关人员处理事故,而是待在事故车中呼呼大睡,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事故发生于本月14日的陕西旬邑,当时男子正在开车,由于处在醉酒状态,没有看到路中间的混凝土墩,导致了车辆侧翻,当男子爬出车后,发现并无大碍,便又钻进车中呼呼大睡,被路人发现后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到达现场后,后经抽血鉴定,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9.83mg/100ml。此外,该男子还因肇事逃逸驾驶证仍处于暂扣状态。
网友热议:
A:虽然看起来搞笑,可是醉驾的人还是屡禁不绝,害人害己。
B: 这水泥墩就这么戳地上?换个地方不做提示怕是要赔的倾家荡产吧?
C:暂扣阶段等于无证驾驶,再加上醉驾…这个得罚成啥样?
D:是醉驾罚的不够狠 ,还是这些人单纯就没脑子?
E:这种人不抓起来迟早是死 不要害无辜的人
法律延伸阅读: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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