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法律问题(八)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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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法律问题(八)
问:劳动者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相关手续如何处理?
答: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每户家庭可有一名劳动者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发放。
劳动者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交请假申请、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配偶的在职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在家看护未成年年子女的劳动者还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提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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