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的四种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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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的四种

1、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2、维持决定,即维持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履行决定,指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的决定。

4、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

赔偿决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请求赔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的同时,作出被申请人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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