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14岁,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与另一名小孩(13岁)踢足球,
时间:2020-07-3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我外甥14岁,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与另一名小孩(13岁)踢足球,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还使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戴建国律师解答:由两名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戴建国律师提醒:未成年人开展足球、篮球、溜冰等危险性较大的运动时,一定要在专门场地进行,监护人要加强指导教育。
以上是关于我外甥14岁,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与另一名小孩(13岁)踢足球,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还使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损害赔偿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