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三个月没有向其发放工资了,问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时间:2020-07-3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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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三个月没有向其发放工资了,问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李春愈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李小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李春愈律师提醒:劳动者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保护对象,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不要忍气吞声,甘为鱼肉,任人宰割,而应当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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