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市中院观点

时间:2020-08-0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审市中院观点

1、被告在未与原告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情况下强制搬迁,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2、被拆房屋已无恢复原状之可能,应参照房屋补偿方案进行赔偿。

(注释:我只支持房屋损失一项赔偿,参照《某区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不支持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物品损失两项。)

二审省高院观点

支持金华中院判决,撤销不支持停产停业补偿判项。且增加支持原告每月2万元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请求,但因原告没有提供损失证据,撤销不支持拆迁损失赔偿判项,不支持被强制拆除时造成的屋内财产损失。

(注释:原告房子被拆不属于国家赔偿,应该换一个说法,适用房屋征收补偿。此外,我不仅支持房子拆迁补偿,还支持你获得停产停业补偿,但是我不支持搬迁物品损失赔偿。)

再审最高院观点

支持中院和高院判决。且在原告可提供的物品清单范围内进行赔偿。

(注释:《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适用,都要不打折执行。)

以上是“一审市中院观点”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土地房产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