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应该怎么赔偿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配偶与他人同居造成离婚的,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 返回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