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追偿权的规定 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认定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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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以后责任人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对于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予履行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履行了义务。
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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