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给女友保管分手后可否收回?

时间:2020-08-1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我与前女友聂某均是离异,后经朋友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聂某先后两次到我务工地玩耍,在其返回老家时,聂某称我在外务工,黄金首饰放在身边不安全,帮我保管,遂首饰一直放在他那里。现在我们已经分手,请问我是否可收回首饰?

开江罗某

答:本案中,你在与聂某无任何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动交付了本案被告财物且无书面约定,故你交付给聂某饰品的行为应视为赠与,现在要求返还,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原中,你并没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保管事实,为此,你要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收回首饰的诉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