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二手房又被法院查封有何救济途径?

时间:2020-08-1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2013年我从李甲手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已经付清,但当时并未过户。今年初,我欲办理过户时,却接到当地法院通知,因李甲欠债,被某银行告到法院,该房屋已经被查封,即将拍卖执行。现在有什么救济渠道呢?

重庆元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即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尚未履行房屋登记过户手续,买受人也并未取得该不动产物权。

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因此,房屋已经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卖方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及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