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0-08-2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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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驾驶员错误地认为,
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
驾驶时不需要驾驶证。
殊不知,
有些超标电动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
当你驾驶的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
而你又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那就惨了,要被罚款+拘留的!
近日,华亭市公安局西华派出所周密部署,主动出击,在辖区查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4名。经查,杨某、薛某、赵某、俞某等4人分别交代了自己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以上4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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