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 它们超能装!

时间:2020-08-2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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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列管
431种毒品和整类芬太尼类物质
但新型毒品不断出现
伪装性更强
让人防不胜防
它们都超能装
一定要擦亮双眼

“邮票”

日前,一种名叫“邮票”的新型毒品悄然来袭。它从境外流入,含在嘴里就能“吸食”,致幻性是大麻等传统毒品的数倍,价格相对较低,瞄准青少年,透过皮肤就能渗入人体。

“邮票”是一种半人工合成的致幻剂,主要成分为麦角酰二乙胺,看起来是一种A4纸一样的质地、不到手指甲盖三分之一大小的纸片。

据吸食者供述,“‘贴票’后心跳加速,血压升高,产生强烈的幻觉。”“药劲儿过了会造成很大的心理落差,严重时还会产生轻生的念头。”

“蓝精灵”

新型毒品氟硝西泮。氟硝西泮被放进饮料或酒里,不容易被察觉,具有很强的伪装性。一旦服用后,人体会失去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也有可能发生痉挛性肌肉收缩、抽搐、昏迷、肝衰竭;中毒者还可能因呕吐使呼吸道梗阻窒息而死。

氟硝西泮在其他国家是治疗失眠的处方药,在我国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

“奶茶”

以粉末状为主,与正常的咖啡、奶茶相似,分别用咖啡袋、茶叶袋包装,仅用开水调和即可食用,是一种把各种合成毒品混合在一起的混合类毒品,多为冰毒和K粉混合而成。

“可乐”

“可乐”是一种由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外包装跟普通可乐没区别,喝完就会产生幻觉,全身高热发狂。它比冰毒的危害更大,而且因吸食方法不同,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糖片”

这种“糖果”,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下的真实身份却是摇头丸。

“跳跳糖”

曾经风靡一时的零食跳跳糖是80、90后甚至00后的童年回忆。不过,这种“跳跳糖”可不是零食,而是毒性极大的毒品!

毒品“跳跳糖”遇水即溶、即冲即饮,口味与各种饮品混合后都不会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且后劲很强,喝一次大脑连续两天都会处在兴奋当中。

“巧克力”

包装粗糙简陋,包装袋上没有任何品牌,但这可不是普通的巧克力,而是犯罪分子用大麻熬成的油掺制成的巧克力。

这种“巧克力”中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吸食大麻过量会损伤身体手脚颤抖、心跳加快、头脑昏觉、反应迟钝、短期失忆。如果长期吸食,后果更加严重!

“曲奇饼干”

犯罪分子将毒品混在烘焙原料中制成曲奇饼干模样,从外表上看与某款饼干无异,里面夹杂着绿色的物质。打开包装袋有异味,含有大麻成分,这种大麻饼干价格高昂,一片售价50元,相比大麻原料,“饼干”成品的身价翻了10倍。

“彩虹烟”

外形和平时见到的香烟很像,有纸盒包装,混杂的毒品成分不明,可能对人体的危害更大。人在吸食彩虹烟的时候会产生色彩斑斓的烟雾,甚至还自带香气。

“小树枝”

合成大麻素伪装成的巧克力棒形态毒品。人工合成大麻素的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吸食后短时间会有兴奋感,但是会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意识不清等反应,甚至引发精神错乱。

“神仙水”

成分复杂,是冰毒等多种毒品的混合物。因为名字好听被当成“富人毒品”,主要在沿海城市较常见,还有“法拉利水”“美人水”等名字,在西方国家通常被称为“神仙水”。

迷幻蘑菇

外形如黄色的干蘑菇,实际上其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人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幻觉。

如何防范新型合成毒品的侵害?

1.要有警觉戒备意识,不轻易和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饮料或食物。

2.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要设法寻找正确的途径去解决,不能借毒解愁。

3.娱乐、狂欢、宣泄要有节制,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

4.不要盲目追求刺激、与他人攀比,不要把吸毒与享受划等号。

5.尽量少进入KTV、酒吧、迪厅等治安复杂的场所。

毒品“冷知识”,你知道吗?

1.有些毒品犯罪是没有数量要求的

2016年11月某天上午,王某将1克冰毒(甲基苯丙胺)装在香烟盒中,以700元的价格,与某吸毒人员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王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可能你会想贩卖了1克毒品,没什么大事吧?

划重点:

毒品犯罪没有数量要求!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不可以避重就轻

在侦查中,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时,除了正在交易的毒品,在贩毒人员的住所、车辆查获毒品,贩毒人员往往会辩解称那是用于个人吸食,不是用来贩卖的。因为,贩毒人员很清楚,如果是用于个人吸食的毒品,只能在数量达到较大时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而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毒品数量相同的情况下一般是量刑轻于贩卖毒品罪的。

难道这样就可以避重就轻了吗?NO!!!

划重点:

2015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在其住所或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数量一般应计入贩卖数额。

也就是说,直接采用事实推定的证明方法,即贩毒人员若不能提出相反证据证明该毒品不是用于贩卖,则推定该毒品都是用于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

擦亮双眼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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