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对房屋面积不满意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时间:2020-08-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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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张某被拆迁安置到某小区居住,但对被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始终不满,他多次找拆迁单位要求重新安置,但未能解决。因此,张某自从住进小区后就一直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拆迁安置与物业管理费二者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内容和各自对应的主体不同,前者对应的是拆迁单位,后者对应的则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分别解决。本案中,张某入住小区后,已经享受了物业管理部门为其提供的服务,不能以不满拆迁单位为其安置的结果作为拒绝交费的理由。对拆迁安置问题,张某应当通过其它合法途径与拆迁单位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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