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被抱走3岁男孩已获救,拐卖妇女儿童为何不直接判死刑?

时间:2020-10-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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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可恨,但一律死刑行不通。请别急着反驳,认真看完这篇文章,也许你就明白了。

最近云南丽江3岁男童被抱走案件,再一次把拐卖儿童以及人贩子判死刑的话题引爆。可见公众对于人贩子是多么愤恨。

那人贩子能一律死刑吗?答案是不能。

此答案一出,相信很多人都会质疑甚至谩骂我,你是律师吗?什么律师啊。

从道义上讲,我也认为该判死刑,甚至死刑都便宜他们了。因为人贩子的行为破坏性太大了。一个拐卖行为,摧毁的是整个家庭。因为孩子被拐卖,妈妈精神恍惚,爸爸几十年万里寻子的故事还少吗?整个家庭的命运被改变了,余生除了懊悔和寻找,还能做什么?

【律师说法】

从法律和理智讲,不能一律判处死刑。听我说完,你们觉得有没有道理。

一、刑法最重要的两个原则是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

拐卖儿童一律死刑,显然违背这两个原则。举例来说,为什么同样是故意杀人罪,有的判几年,有的判死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对于义愤杀人的,被害人有过错的,亲属间的杀人案件等规定了不同刑罚。说明法律不是冷冰冰的,也是有温度的。

拐卖儿童罪,有初犯,有临时起意,有拐而不卖自己抚养,也有拐卖甚至卖给非法人体组织的,其主观恶性是不同的,所以一刀切显然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

二、刑法的功能在于打击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

一律死刑,注重打击功能,而忽略了预防功能。乱世必用重典,但和平时代应该宽严相济。重典并不能解决这一类问题。过于苛刻的刑罚,就一定是好的吗?不仅不能降低犯罪,反而会加大犯罪的概率。

三、一刀切判处死刑,或造成更大伤害

反正也是死,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只会让人贩子变成亡命之徒,人贩子就有可能杀害儿童,减轻报复,便于逃跑。game直接over了,家长没有一丝希望了,反而会带来更大损失。

相反,犯罪分子对刑法的研究不亚于法律专业人士。一看罪不至死,就会放弃抵抗和进一步伤害孩子。

【律师建议】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1.从源头上切断买家,重罚买家,人贩子没有市场,必然会减少此类犯罪。
2.严厉打击贩卖人体组织犯罪。严查路边乞讨的残疾儿童,追根溯源。严查黑网和地下交易市场等。
3.建立健全入户指纹采集工作。

大数据时代,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变得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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